(八)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 4 月,我公司立项自行建造一套环保施工设备,造价 1500 万元,2022 年 9 月试用,2022 年 10 月 15 日完成竣工结算,我公司这套环保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答:按照《公告》、46 号公告规定,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你公司是今年 10 月 15 日完成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属于 2022 年第四季度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现在注册公司为认缴制(一些特殊行业需要前置审批和验资,具体到工商局网站查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司注册提交材料时公司章程里有两条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实物出资和货比出资)、出资时间。(比如两个股东,注册资本50万,其中一个股东认缴出资总额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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