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完善消费税制度,促进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对电子烟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明确。为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现发布本公告进一步明确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现在注册公司为认缴制(一些特殊行业需要前置审批和验资,具体到工商局网站查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司注册提交材料时公司章程里有两条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实物出资和货比出资)、出资时间。(比如两个股东,注册资本50万,其中一个股东认缴出资总额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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