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
二、政策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 100%加计扣 除。
(二)凡在 2022 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 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 资产。所称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 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四)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 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执行。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 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 年第 46 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购置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 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 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 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现在注册公司为认缴制(一些特殊行业需要前置审批和验资,具体到工商局网站查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司注册提交材料时公司章程里有两条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实物出资和货比出资)、出资时间。(比如两个股东,注册资本50万,其中一个股东认缴出资总额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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